2013年5月25日 星期六

102.05.19—回媽媽家搬我的東西

0519日星期日,晴天。


1020時,我和老婆回到媽媽家,今天要把我在媽媽家的東西搬走,不管媽媽要不要這28萬元,我都要把東西搬走,再回去沒意思了;今天要先把洗澡的浴桶搬到秘密基地放著,台北家沒地方放,不拿走怕被別人看到礙到他。


1120時,我們回到媽媽家,開始搬東西,先把腳踏車搬上車,之後是露營休閒帳、結婚照、結婚相片、一些雜務等,總之是我買的通通帶走;我以為小五可以把所有東西上車,結果電視櫃、和式桌、電風扇等上不去,只好明天回來遷出戶籍時,再把剩下的東西載走。


東西上車後,找媽媽和叔叔談事情,其實我早就想過最壞的打算,而談的結果,就是最壞的打算,給媽媽28萬元,從此我離開媽媽家,以後媽媽的事情就拜託他們曾家負責,我不用管媽媽的事情了;說完我們就離開,沒啥好留戀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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