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517日星期五,陰天。
1530時,我帶著老婆的戶口名簿到戶政去遷入戶籍,思考了1個多月,加上前幾天的事情,讓我做出決定把戶籍遷回台北,既然要斷就斷個乾淨,留著尾巴藕斷絲連的幹麻,因此要把戶籍遷出媽媽家。
我的戶籍從我出生到現在,始終都在新竹縣,我對出生的新竹有著一份情感,除了在軍校時有把戶籍遷到台中大雅我爸戶籍內,那是為了辦軍眷,辦好之後還是把戶籍遷回新竹,軍校畢業後我隨著部隊到處跑,我的戶籍始終在新竹,就算是我結婚後,我的戶籍還是在新竹媽媽家,沒有和老婆在一起,我不知道為何就是喜歡新竹,這次要遷離新竹了。
想想,若不是受到極大的傷害,我是不會把戶籍遷出媽媽家,我是不會不管媽媽的,不過媽媽有老公、兒子、女兒等照顧,我是不用擔心的;剩下的就是拿媽媽家的戶口名簿去辦遷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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